admin 发表于 2021-10-10 00:07:48

济源对公租房乱象出手,开展专项整治!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示范区住建部门从十月份开始,对已分配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开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范围包括喜洋洋、豫港花园、园丁苑、玉川花园、小康家园和富士花园小区等有公租房的小区。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从10月1号开始,到12月31号结束。

重点对以下七种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四)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五)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六)承租人欠缴租金的;

(七)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原租赁的公租房应退未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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