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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污染天气在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一环以内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
近期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为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实际,决定在城区一环以内(含一环)道路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城区一环以内(含一环)道路。
二、限行时间
从2019年12月26日开始。限行时间为早7时至晚20时,晚20时至早7时不限行。具体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三、限行规定
(一)限行时间内,机动车在限行区域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末位数是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二)除保障城市运转的油、电、水、气车辆外,禁止柴油燃料车辆上路行驶。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本限行规定。
(三)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车辆:
1.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公交车、大中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校车;
3.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
4.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含污泥运输)、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押款、保险查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车等;
5.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6.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四、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本通告之规定,提前选择交通方式,合理规划出行路线。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在限行范围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视频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依法予以处罚。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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