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奋斗 2021-1-25 1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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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5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自成一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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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示范区住建部门从十月份开始,对已分配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开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范围包括喜洋洋、豫港花园、园丁苑、玉川花园、小康家园和富士花园小区等有公租房的小区。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从10月1号开始,到12月31号结束。
重点对以下七种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四)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五)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六)承租人欠缴租金的;
(七)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原租赁的公租房应退未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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