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在线

搜索
查看: 1060|回复: 0

25岁小伙与56岁男子发生性关系 敲诈对方26万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1-1-25 10:49
  • 签到天数: 15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自成一派

    5976

    主题

    6309

    帖子

    1万

    贡献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35423

    活跃会员垃圾信息清理员创始人管理团队

    发表于 2015-4-17 15: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先是与大叔发生关系,后又以此为由要挟,先后敲诈勒索近26万元。近日,宝鸡男子王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批捕。

    宝鸡男子王某今年25岁,2013年8月,他在宝鸡市内一旅社住宿时,认识了56岁的男子姚某,两人在交谈中了解到对方也有和自己一样、不同于常人的性嗜好。随后,两人发生了性关系,姚某还给了王某100元。随后,两人互留了电话,后来两人又在市区一招待所内发生关系。

    王某因沉迷赌博欠下赌债,先后以承包机床、做加工生意为由,多次向姚某“借款”共计11万元。

    随后,当王某再次“借钱”时,姚某便不愿意再“借”。而此时,王某便以发生过不当关系为由向其要挟,通过电话、短信等不断“借钱”。无奈之下,姚某只能借钱给王某,截至2014年12月底,他被敲诈现金14.97万元。

    2015年1月,姚某已经借遍了身边的朋友,借不到钱,又怕王某威胁,他只好向警方报案。

    3月12日,王某被警方抓获。经讯问,王某供认其以所谓的暧昧关系为由,多次敲诈勒索姚某共计25.97万元的犯罪事实,所得赃款被其全部用于玩“狮子机”(赌博)和个人消费挥霍。

    陈仓区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王某以涉嫌敲诈勒索罪,犯罪数额巨大,遂对其依法批准逮捕。

    签个早到,凑个热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