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奋斗 2021-1-25 1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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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市公安局快速处置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将犯罪嫌疑人卢某当场控制。经过调查取证,近日,市公安局将提请济源市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卢某批准逮捕。
6月20日,犯罪嫌疑人卢某在市图书馆门前持刀杀人,接到群众报警后,正在附近巡逻的特警、武警一分钟内赶到现场,将卢某(男,33岁,思礼镇人)当场制服,受害人王某(男,48岁,轵城镇人)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审讯中,犯罪嫌疑人卢某供述,2014年春节至2014年4月间,受害人王某先后从其处借款170余万,后一直未能归还,于是怀恨在心,产生了用车将王某撞伤,再用刀将王某杀死的想法。2015年6月20日上午9时许,犯罪嫌疑人卢某在济源市天坛路六交口附近找到受害人王某,以商谈还款事宜为由将王某诱骗上车。卢某供述,其起初计划前往世纪广场作案,因广场人群密集,遂决定作案地点改在市图书馆门前广场。
到达市图书馆门前广场后,卢某以面包车前保险杠松动为由,诱骗王某下车查看。王某下车后,卢某趁其不备,驾车对其进行多次撞击、碾压。王某受伤后,跑上图书馆门前台阶。卢某驾车冲上台阶,试图继续撞击王某。由于车辆动力不足,卢某将车倒回图书馆门前广场,拿出事先藏在车辆副驾驶座套后的刀具追上王某,向王某脖子、胸部等部位连续捅刺,后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犯罪嫌疑人卢某使用暴力手段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涉嫌故意杀人罪。目前,卢某被依法刑事拘留,市公安局决定近日将提请济源市人民检察院对其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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