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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关于春节期间在市区设立临时市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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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7-12-4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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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1-30 13: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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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满足市民购物需求,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文明、欢乐祥和的节日环境,市创建指挥部本着便民利民、堵疏结合的原则,决定在春节期间放开市区部分街道,设立临时市场,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临时市场设置

    1.荆梁路(清趣园广场至天坛路六交口);

    2.关帝路(宣化大街以南、济水大街以北,济水大街以南、周园街以北,全段禁止机动车辆通行);

    3.文昌路北段(北海大道以北至济渎大街);

    4.龙泉路(济水大街至宣化大街,全段禁止机动车辆通行);

    5.健康街(市人民医院南门至荆梁路);

    6.八仙街(全段禁止机动车辆通行)。

    二、具体时间安排

    2016年2月1日至2月13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初六)

    三、相关职责及要求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照城市创建工作和行业管理要求,对春节期间放开的临时路段和市场,认真规划、合理布局、划行归市、商品归类、规范经营,既要严格管理,又要堵疏结合。要严格执法责任落实,对未放开的公共场所、路段看死、盯牢,坚决杜绝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和各种违规经营活动发生,为节日期间城市商贸流通、市场供给和秩序规范提供有力保障。要加大城市环境卫生综合监管力度,落实好网格管理职责,防止脏乱差现象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市容市貌及广场、游园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质量达标。

    2.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文件要求,鞭炮销售点必须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坚决禁止鞭炮销售点占用快车道经营;零售经营间隔距离必须大于50米;加油站、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区域不准设置鞭炮点;要严格按照你局申报、住建局管理部门审核确定的销售点位设施标准做好规定区域内鞭炮销售的安全防护与管理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保障到位。坚决杜绝在城市桥梁两侧和主次干道交通路口红绿灯两侧50米范围内布局设置鞭炮销售摊点,否则将按照每个摊点每天1000元的标准以财政代扣形式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予以责任倒查处罚。

    3.市工商局:要在新设立的临时市场设置明显标志,并按照市场监管责任搞好管理,坚决杜绝经营假冒伪劣、“三无”和过期商品。

    4.市公安局:要加强交通管理执勤,并对市区机动车禁行路段、重点区域、人口密集街道实行交通管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5.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旅游局:要加强食品行业、餐饮行业、医疗行业、宾馆酒店、旅游景点等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行业标准,严禁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发生。

    6.市区内所有临时设置市场、摊点一律不准搭棚经营,如遇雨雪天气确需搭棚的,按住建局城市管理部门规定的统一颜色、统一标准执行;各商户必须在规定区域内道路侧石以上规范经营,坚决杜绝占用快车道;各十字路口50米半径范围内禁止任何经营活动。城市区域内的商场、门店、各经营户要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有关规定,消除噪声污染,做好“门前三包”,做到文明经商、诚信经营。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者,相关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将按规定予以责任处罚。

    济源市创建指挥部

    2016年1月25日

    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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