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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济源市延续执行去年房地产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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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5-9 09:05: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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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今年我市延续执行济政办〔2015〕45号文件房地产贷款贴息与契税补贴政策。

    据了解,去年面对房地产市场整体低迷的严峻局面,我市研究出台了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鼓励团购住房等政策。2015年,我市完成住房销售4150套49.8万平方米,销售额18.6亿元,实现房地产行业税收5.8亿元,为全市稳增长保运行目标顺利实现提供了有力支撑。我市调控房地产的经验在全省得到了推广。日前,市政府研究决定,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济源籍家庭,凡在2016年7月31日前缴纳契税者,可以申请获得相当于契税纳税额度20%的购房货币补贴;济政办〔2015〕45号文件印发之前购房且在2016年7月31日前缴纳契税者,可以申请获得相当于契税纳税额度10%的货币补贴。

    对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在我市首次购买商品住房或首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济源籍家庭,在2016年7月31日前缴纳契税的,持契税缴纳凭证和其他相关购房手续,可以申请获得相当于一年贷款利息一半的贷款贴息;贷款贴息标准按照住房公积金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我市延续鼓励外地户籍人口在济源购房等相关购房政策措施。按照去年房地产政策相关规定,我市继续落实关于鼓励外地户籍人口在济源城区购房、实施现役军人购房支持、鼓励村镇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城中村居民住房困难家庭城区购房补助等相关政策,切实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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