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奋斗 2021-1-25 1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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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5月9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重新开通了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各缴存单位、职工从即日起可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关业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员介绍,为了控制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在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高于90%时,停止受理新的“冲还贷”申请;在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低于80%时,恢复受理新的申请。2015年11月,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达92.05%,遂对“冲还贷”等业务办理事项进行了调整,暂停受理新的“冲还贷”业务申请。“冲还贷”业务暂停一年多后,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实际需求及中心存量资金测算情况,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十四次会议研究决定,我市积极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重新开通“冲还贷”业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5月8日发布了相关通知。
据了解,申请“冲还贷”时应具备以下条件:借款人与其配偶及所在单位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4个月以上;借款人还款24个月以上,且申请“冲还贷”之前连续24个月没有逾期情形发生;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能够还款12个月以上;无住房公积金担保。
个人办理“冲还贷”需提供职工身份证、还款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银行卡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夫妻双方办理“冲还贷”需提供职工身份证、还款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在同一张纸上),结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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