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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一男子录制视频亵渎执法被行政拘留1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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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11-18 09:54: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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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自己所经营的“百吨王”货车被交通部门和交警联合“治超”查处,就心生不满,录制小视频,公然诋毁治超人员和交警,亵渎执法威严,在微信群广泛传播,发泄私愤。11月17日,这名济源籍男子郑某被渑池警方行政拘留十二日。

    11月16日下午,渑池交警在微信中发现了一段时长为12秒的诋毁渑池联合“治超”执法人员的视频。视频里一个手持香烟、身穿卫衣、歪带交警帽子、口含警哨的年轻男子,用外地方言在视频里说:“我这会儿搁渑池超限站上班类,以后济源的“百吨王”来了给我打个电话、给我转100元都过了,逮住都是我的,只要钱转过来、车号报过来,逮住都是我的.....”。

    这一视频被不知情的网友迅速转发、蔓延、扩散,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不良影响,严重诋毁了渑池县联合“治超”执法人员的队伍形象。渑池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展开调查。经查,该男子郑某某,32岁,河南省济源市人,经营“百吨王”货车运输。2018年11月12日,郑某经营的“百吨王”货车由司机驾驶自渑池县英豪镇一煤场到济源市,在S313渑陕交界处因超载167%被渑池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和交警大队联合治超时查处。

    11月16日上午,郑某赶到陕州处理交通事故,中午吃饭时喝了一些酒,下午到渑池县城东超限站处理违法事项时,趁工作人员忙于工作之际,随手拿起桌上的交警帽子录制了一段12秒钟的视频,视频在短时间内被多次转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郑某对其录制视频恶意诋毁渑池“治超”执法人员形象一事供认不讳。目前,郑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渑池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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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某通过录制视频发泄心中不满情绪,诋毁执法人员,亵渎执法威严,受到法律制裁,应该说给广大网民敲响了警钟。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能肆意妄为,毫无底线。交通部门联合交警“治超”,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广大人民群众应该积极配合,自觉参与。任何藐视,对抗公安交警正常执法,恶意损害、诋毁执法人员的行为,不仅有损社会公德,更是国家法律法规所不容许的,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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