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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大宗物料运输企业看过来,门禁系统管理办法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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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10-28 21:4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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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的机动车污染减排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等11部委印发的相关通知要求,近日,济源示范区污染防治攻坚办印发《济源示范区大宗物料运输企业门禁系统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企业监控门禁系统安装内容、安装范围、运行管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起来看!

    一、安装内容要看清

    监控门禁系统即出入管理控制系统,能实时控制道闸开启,按要求协调各部件自动完成数据、影像资料采集、设备控制、数据存储和上报等任务的系统。

    监控门禁系统应安装规范、运行稳定,监控数据、图像、视频准确清晰;门禁应具备自动识别车牌、自动抬杆、并实时记录车牌信息并保存的功能,监控数据保存时间至少12个月。

    主要设备包括车牌识别摄像机、高清球机、网络硬盘录像机、出入口控制终端、档车器、LED 显示屏、工控机等,应有数据交换软件,建设传输网络光纤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联网。

    二、这些企业要安装

    日进出车辆10辆次以上的大宗物料运输企业,包括电力、工矿企业、仓储运输、城市物流配送等企业,应覆盖厂区物料、产品运输进出的全部通道,所有运输车辆均应纳入监控范围。

    三、运行管理要求须记牢

    1. 严禁未悬挂号牌、未经检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农用三(四)轮车辆进入厂(矿)区从事运输或其它作业行为。

    2. 重污染天气黄色、橙色预警期间,严禁国四及以下运输车辆进入厂(矿)区从事运输或其它作业行为。 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期间,按照“一企一策”要求对进出车流量进行管控。

    3. 应提前核实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的使用车辆信息(特别是外省车辆信息),通过车辆门禁监控系统客户端向生态环境部门报送车牌号码、车辆型号、注册登记日期等内容,由系统自动识别车辆尾气排放情况,进行管控豁免和管控预警管理。

    4. 对无信息车辆,要通过车辆行驶证或随车清单识别完善,确认无误后,手动选择车牌颜色,通过网络提交完成车辆数据信息。

    5. 新增需要豁免的车辆,通过行驶证识别获取车辆信息,识别成功后,手动选择车牌颜色、豁免期限以及豁免理由,通过网络点击“提交”完成申请,由生态环境监控平台管理人员完成车辆数据审核。

    四、下列问题要整改

    对存在以下问题的企业责成整改,拒不整改的,纳入社会诚信记录,实施联合惩戒。

    1. 未按要求建设、安装和联网,或擅自拆除、闲置、频繁掉线,无法实施有效监控的。

    2. 监控门禁系统未覆盖所有出入通道,设置偏门旁路通行车辆的。

    3. 未悬挂号牌、未经检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农用三(四)轮车辆进入厂(矿)区从事运输或其它作业行为的。

    4. 重污染天气黄色、橙色预警期间,国四及以下运输车辆进入厂(矿)区从事运输或其它作业行为。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期间,未按照“一企一策”要求对进出车流量进行管控,车辆通行量超过管控要求。

    5. 故意破坏损毁或进行数据造假,干扰计算机系统,影响正常监控管理的。

    《办法》还指出,承担安装建设和联网的技术支持单位参与数据造假,干扰计算机系统,影响正常监控管理的,进行媒体曝光,纳入社会诚信记录。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示范区污染防治攻坚办将不定期对企业监控门禁系统进行督导检查,发现存在第七条所列情形的,对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片区、镇(街道)进行通报,责成限期整改。受到3次以上通报的,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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