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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凌晨,我市渔政执法人员经过5个多小时的蹲守,将在西霞院库区进行电捕鱼的程某父子抓了个“现行”,当场没收电捕鱼器一台。
根据省渔政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局规定,黄河干流河道及库区从4月1日起进入春季禁渔期。连日来,渔政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加大对西霞院、小浪底库区的暗访巡查力度。4月7日晚上9点多,渔政执法人员赵保军等人在马住至连地段巡查时,发现库区河面上有灯光闪烁,疑似有人在非法捕鱼,遂要求对方马上停止作业,将船只开到岸边。对方迅速将船上灯光熄灭,之后便消失在夜色中。渔政执法人员在岸边寻找了一个多小时,也没再见到非法捕鱼船。
4月8日晚上8点,渔政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再次发现了一条非法捕鱼船。这次,他们没有贸然行动,而是先对周边环境进行查看。果然,渔政执法人员在岸边发现了一辆面包车,且面包车后座已被拆掉。综合走访群众了解到的情况,他们判断对方是开着面包车将小船载来,然后将小船抬到河里的。
从4月8日晚上8点到9日凌晨1点多,渔政执法人员蹲守了5个多小时。就在他们感到精疲力尽时,一条有灯光的小船向岸边驶来。眼看小船离岸边越来越近,渔政执法人员依然不动声色。直到两个人将小船抬上岸,跨过马路边的栏杆,来到面包车跟前时,渔政执法人员才出现在他们面前。
面对渔政执法人员,程某二人没有抵赖。渔政执法人员当场没收电捕鱼器一台,渔获物也被放生。
“电捕鱼船人称‘鬼船’,昼伏夜出,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市渔政执法大队负责人吕小双告诉记者,“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将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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