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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节能减排,优化交通秩序,依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5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城〔2015〕113号)精神,我市决定于2015年9月22日持续开展城市无车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绿色交通——选择·改变·融合
二、活动时间
2015年9月22日7时至19时
三、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无车日当天,全市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公交车、自行车为代步工具出行。
(二)无车日当天,沁园路(黄河大道至北海大道段,不含黄河大道、北海大道)、宣化大街全段(愚公雕像广场至荆梁街路,不含荆梁路)、汤帝路(黄河大道至济水大街段,不含黄河大道、济水大街)、济源大道(天坛路至愚公路段,不含天坛路、愚公路)等城市主要道路除城市公交车、长途客运汽车、出租车、校车、通勤车外,所有机动车辆禁止通行。
(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无车日活动的牵头部门,负责活动开展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总结,并成立无车日专项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保证活动全面开展。
(四)市公安局负责无车日活动当天的道路交通管制和对违章车辆车速等相关数据的监测及处罚。
(五)无车日当天,市交通运输局要广泛调动城市所有公共交通资源,满足居民正常出行需求;在长途汽车站、城市公交车站、火车站、出租车公司等公共场所,发放宣传卡。
(六)9月21日至22日,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工信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要组织志愿者在世纪广场、文化城、图书馆、大型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向机动车主发放宣传卡,开展“绿色交通——选择·改变·融合”主题宣传活动。
(七)市教育局要向市区中小学生发放倡议书,倡导无车接送,动员家长在无车日当天步行或乘坐公交车接送学生上下学;各学校广泛开展绿色低碳出行教育活动。
(八)市环保局负责对无车日当天城市空气中的CO、PM10、PM2.5、NOx含量等进行监测,并于9月24日前报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无车日当天,各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围绕“绿色交通——选择·改变·融合”主题,组织党政机关人员步行或骑自行车上下班。
(十)济源日报、济源广播电视台要开设“无车日活动”栏目,对活动情况进行及时报道。
济源市创建指挥部
201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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