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竖在该地块上的土地平整标志牌。
农民一向视土地为命根子,国家一直对于土地复耕工作非常重视。而近日记者在济源市采访中了解到,在大峪镇陆家岭,有1108亩土地,经过济源市国土资源局的平整后,竟然又荒芜了3年多。当地群众议论纷纷:这么大的一块地,荒了几年,难道真的就没人管吗?
镇政府:土地存在承包纠纷
11月9日,村民带路,记者来到大峪镇陆家岭。
站在山上,能清楚地看到1000多亩荒芜的土地:乱草、野树丛生,蒿草有一人多高,野树的直径有5厘米左右;农田水利项目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有的井盖阀门已经报废,有的水利管道断裂;修好的道路有的也已经被雨水冲毁;平整过的土地已经板结,无法耕种;沙砾石铺成的田间道路也被雨水冲刷得面目全非。
在主干道的西侧,醒目地竖立着一个2.5米×2.5米的标牌:“2010年济源市投资大峪镇陆家岭土地开发项目”,落款是“济源市国土资源局”。村民说,这片地在2012年5月被济源市国土资源局平整过了,后来就没人管,荒在那里了几年。好好的土地眼看着不能用,真是心疼。那么这块土地是谁的,承包人又是谁?
大峪镇镇长刘慧华说,2002年4月28日,大峪镇政府与郑胜签订了一份《土地承包合同书》,承包区域是该辖区内西坡和井沟两区域内的部分土地和荒山,面积为5080亩,其中耕地1080亩,林地及荒山400亩,承包期限是20年整。2008年1月27日,郑胜与李华阳签订土地合作承包协议一份,转租小浪底移民区土地2000多亩,承包期限是14年。2009年2月5日,大峪镇政府与郑胜签订了《合同解除协议》。2009年2月6日大峪镇政府同鲍占周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将该土地承包给了鲍占周。所以这片土地的承包人是鲍占周,但是目前,土地有法律纠纷。
李华阳说,2008年5月21日,大峪镇政府给他出具过《承包大峪镇政府荒山2000余亩地产权证明》,他到工商部门办理了公司营业执照“济源市天工物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他应该是这片土地的承包人。
就是因为“一女二嫁”,同一片土地前后承包给了两个人,从2009年开始,郑胜、鲍占周、李华阳等人就同大峪镇政府陷入到了漫长的司法诉讼。
2015年7月19日,济源中级人民法院有了终审判决:郑胜与大峪镇政府于2009年2月5日签订的《合同解除协议》无效。
这意味着,大峪镇政府同鲍占周签订的合同无效,李华阳是2000多亩地承包人,陆家岭荒芜的1000多亩土地,归他承包。
市国土局:土地整理投入不菲移交却意外受阻
虽然2000多亩土地有明确的承包人,为何一直得不到开发呢?个中曲折令人费解。
2010年,济源市国土资源部门在考查中,发现陆家岭的土地很有平整价值,随即立项,由当时的副市长牵头,准备开工整理1000多亩土地。大峪镇陆家岭村土地开发项目,也成为济源市2010年度投资的重点项目。因为有土地开发项目的承包纠纷,项目一开工,就遭遇到了承包人的阻挠,平整工作一波三折,被迫停工。
2011年7月31日,济源市人民政府召集市国土局、林业局及大峪镇相关负责同志,召开了一次专题会议,提出要充分认识陆家岭村土地开发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它是解决济源市占补平衡问题的重要工程,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抽调专门人员具体负责该项目的协调工作,确保工程能够尽快开工,按质按量落实到位。同时还强调,大峪镇政府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负责协调工作,严禁出现阻工。
2012年5月,土地平整结束,按照当初的预期,各项工作都已完成。项目建设总规模73.93公顷(1108.95亩),新增耕地68.03公顷(1020.45亩),项目总投资也达到了547.28万元。该项目共计完成平整土方19.75万立方,铺设农田水利PVC管道7216米,新增机井2眼,加固蓄水池1座,新建蓄水池2座,架设高压线360米,低压线870米,砼田间路1674米,砂砾石田间路1530米,生产路3232米。
济源市国土资源局按照要求,需要和大峪镇政府进行土地移交的手续。意外的是,大峪镇政府不接受移交。2015年11月10日,济源市国土资源副局长杨立新告诉记者,当时镇政府的理由是,土地正处在司法诉讼期,暂缓移交。谁也没想到这一“暂缓”,竟然是3年多。
其间,市国土资源局多次催促镇政府尽快完成移交手续,让土地投入使用,但是镇政府每次都是拒绝。
因为大峪镇政府不接收平整后的土地,1108.92亩土地不能通水通电,农田无法耕种,水利设施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毁坏,以致土地荒芜至今。
采访记者:土地长期闲置谁之过?
记者问杨立新:土地什么时候能够办理移交手续?杨回答:平整后的土地因为搁置时间长了,不少地方出现了损毁,现在正在进行工程整改,整改后尽快和大峪镇政府完成移交。
记者问刘慧华:已经有了终审判决,这片土地是不是可以完成移交,投入使用?刘回答:我们也想让土地尽快投入使用,但是现在承包权还没确定。大峪镇对判决不服,还要再起诉,等承包权定了再确定。
这,难道意味着土地还会继续荒芜?
关于这一场涉及承包权的法律诉讼问题,当事人郑胜、鲍占周、李华阳等几个人说,他们几年来被官司拖累得身心疲惫。其实这本来就是一桩普通的土地纠纷,当地政府部门如果能够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把大家组织起来,听听实际情况,也许大家能够相互帮助,共同开发市场,很好地解决问题。可偏偏是打了几年官司,弄得几败俱伤,这又是何必呢?而因为土地有承包权的纠纷,投资500多万元的工程被长期搁置,国家对工程的投资所造成的损失,又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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