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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将一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穆某移交公安机关侦查。此前,穆某已经被司法拘留15日。
据了解,在李某申请执行穆某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济源中级人民法院早于2014年12月8日依法向被执行人穆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穆某未按期履行,且于2014年12月8日至2015年12月11日期间下落不明,并更换手机号、隐居郑州,规避法院执行。
2015年12月11日,济源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穆某予以司法拘留15日,随后查明穆某在银行有账户,交易记录频繁,累计交易金额达到10余万元。于是,2016年1月5日经合议庭合议后,济源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穆某具备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已经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其移交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济源晨报记者了解到,济源两级法院多措并举、强化力度,全方位、多层次打击“老赖”当事人。据介绍,2015年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录入“失信被执行人”208人,济源市人民法院录入2878人。而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将受到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失信被执行人”的社会生存空间将大幅度缩小。
此外,对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两院可依法予以司法拘留,而对于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当事人可移交公安机关侦查。据统计,去年,济源中级人民法院拘留3人,济源市人民法院拘留97人;济源中级人民法院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人,济源市人民法院移交公安机关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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