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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击沁河河道内非法采砂乱象,市人民检察院于1月14日监督市公安机关立案两起涉嫌非法采矿案件。3月31日,李某朋与李某磊2名犯罪嫌疑人被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据了解,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开展以来,济源检察机关与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济源河务局联合对沁河河道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中获悉李某朋与李某磊在无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长期在沁河河道大肆采挖砂砾石。检察机关以此为线索,通过查询“两法衔接”平台上的行政案件和政府综合投诉受理平台(12345)上的投诉登记,发现李某朋与李某磊因非法采砂多次被群众举报并多次被行政处罚。经调查,李某朋与李某磊在未办理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开采砂砾石,获益金额超过7万元,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严重。市人民检察院遂监督市国土资源局移送,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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