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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河南省纪委官网消息,去年以来,济源市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将从严治党触角向基层延伸,坚持违纪必纠、利剑高悬,严肃查处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贪腐问题,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受到严肃处理。2015年全市共查处农村基层涉腐案件163起,同比增长58.3%。
“大峪镇薛寨村党支部书记薛温红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集体财产2.5万元,私自转卖上级补贴物资0.9万元,挪用、套取专项资金2万余元,虚增工程量10万余元骗取财政拨款用于冲销村内不合理开支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克井镇逢南村党支部书记田多云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该村投资157万余元的蔬菜大棚在仅收回8万元租金后,就因受损严重、不能使用而被拆除;在给困难户发放救济款过程中,未经研究,将8300元救济款中的6200元发放给村干部及亲属,其中田多云的亲属领取1500元,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
去年以来,济源市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将从严治党触角向基层延伸,坚持违纪必纠、利剑高悬,严肃查处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贪腐问题,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受到严肃处理。
“蝇贪”泛滥,其害如“虎”。济源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实践中认识到,基层不正之风和贪腐问题可能涉案金额不大,但直接侵害群众利益,严重影响干群关系和党的形象,危害不可小觑,必须下大力气认真解决。为此,济源市狠抓“两个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提高基层筑牢“堡垒”、抓好党建的责任意识,同时完善协作区办案机制,按照归口管理、资源整合、性质相近、有利工作的原则,将全市重新划分为五个办案协作区,市纪委常委任协作区主任,实施异地办案、交叉办案,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聚焦主业主责,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增强。2015年全市共查处农村基层涉腐案件163起,同比增长58.3%。
治理基层贪腐,既要严惩,更要治本。济源市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先后制定出台了《涉农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居民低保工作实施办法》、《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办法》等规章制度,在信息透明、流程监管、强化监督等方面做出硬性规定,严防权力滥用。同时加强征地拆迁、惠民资金、工程建设等高风险领域的治理力度,努力从根本上杜绝“微腐败”现象。
济源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高俊魁指出:“2016年,我们将继续把查处基层腐败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推动巡察工作向村级延伸,着力发现问题线索,继续加大对虚报冒领、挪用克扣扶贫开发、民生保障、旧村改造等资金问题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让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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