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20时40分许,我市思礼镇荆华路涧北村口路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件。 王某科(男,36岁,思礼镇人)驾驶一辆牌照为豫C-1Z080白色轿车与同向行驶的二轮摩托车(牌照为豫U-60406)发生追尾,致摩托车驾驶人高某东(男,36岁,思礼镇人)当场死亡。 经检测,轿车驾驶人王某科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7mg /100ml,达到醉酒状态,属醉酒驾驶。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科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济源市公安局 2017年7月11日 ![]() |
刚永 发表于 2017-7-11 12:02
交警也有一定责任,和那些年的追三轮车一样把三轮车追翻沟是一样的,这是把追出车货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