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济源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五雷恶势力犯罪集团二审宣判,驳回张五雷上诉维持原判。这是继3月28日,济源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该10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主犯张五雷、张灯记等10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后,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的终审判决。 2017年8月28日,济源市公安局接到群众实名举报张五雷涉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后,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掌握了该团伙大量的违法犯罪证据后,2018年1月26日,对以张五雷、张灯记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集中收网,抓获10名犯罪嫌疑人,打响“济源扫黑除恶第一枪”。 经查,2006年以来,张五雷利用宗族势力贿选,担任济源市梨林镇桥头村村委会主任至今,十余年间张五雷长期把持基层政权。2006 年至 2008 年期间,张五雷为满足一己私利,多次伙同他人随意殴打本村村党支部书记牛某、村民张某、杜某、单某等多人,导致多人受伤,在当地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也将其个人的暴力、威慑力推到了极致,确定了其称霸一方的强势地位。其担任桥头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将多名亲信人员安插至村支两委。为了巩固自己在桥头村不可动摇的领导位置,张五雷在村党支部选举的过程中,带领团伙人员及宗族势力多次冲撞选举会场,威胁排挤村党支部书记,致使村党支部书记长期不能开展工作,直接导致自2015年以来桥头村没有党支部,严重破坏了桥头村基层的政治生态。自 2014年至2017年,张五雷伙同张灯记等人,长期插手桥头村周边企业经营,强揽工程,赚取非法利益,供养组织成员,并以要账为由,多次对企业进行封门堵路、敲诈勒索,致使多家企业无法经营而倒闭。同时,其还伙同张灯记等人长期大肆侵吞集体资产,中饱私囊,挥霍浪费,严重影响了桥头村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2019年3月28日,该案一审宣判,张五雷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罪名;张灯记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等罪名,被法院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和9年。该犯罪集团其他成员分别判处 4 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2019年5月8日,该案二审裁定驳回张五雷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平安济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