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9日上午,河南省济源市交警五大队接110指令:五龙口镇莲东村道路上一辆轿车撞到一条狗,当事人报警要求处理。 五大队民警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民警在勘查事故现场过程中,轿车驾驶员赵某志称驾驶证忘带了,且有意躲闪民警,民警询问过程中闻到赵某志身上有浓浓的酒味。经酒精呼气检测,显示其体内有酒精含量,,民警遂将赵某志带至医院进行抽血化验。 经检验鉴定,赵某志血液中乙醇含量结果为104.7mg/ml,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经公安网查询后发现,六天前,也就是2019年11月13日,赵某志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济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二大队处以罚款1500元、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赵某志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不思悔改,一周之内又因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等待他的,必然是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