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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出台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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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1-5 11:4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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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济源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暂行办法》出台,明确出行各方权利义务。

    《暂行办法》中所指的私人小客车(7座以下)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指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同一出行线路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合乘服务私人小客车不得巡游揽客和站点候客,环城路以内每天不多于两个往返,市区以外每天不多于一个往返。

    《暂行办法》主要明确了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合乘服务提供者和合乘者提出了具体要求。

    其中,合乘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车辆安全行驶负责,必须保证提供服务的车辆具有合法道路行驶手续,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还应事先通过合乘信息服务平台发布出行信息及出行线路,并保证信息真实、完整。

    合乘各方必须事先签订电子或书面合乘协议,涉及的相关权利、义务及安全责任事故等由合乘各方依法、依约自行承担。

    《暂行办法》明确合乘费用仅分摊合乘里程所消耗的燃料、电费和通行费,超出分摊成本即认定为非法营运。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我市将加强监督检查。私人合乘小客车违反本规定,巡游揽客和站点候客、超过每日规定合乘次数、临时摊算费用或摊算费用超过本规定要求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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