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该按照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并保持号牌清晰、完整。可是近日,在河南济源,却有一名驾驶员为了违法不被监控抓拍,故意将牌照摘掉,被交警查获后,还找来朋友冒名顶替,最终,两人双双受到法律的严惩! 2019年3月3日20时45分许,河南济源公安交警直属大队民警接到群众举报:有一辆红色马自达轿车未悬挂号牌行驶至河苑街后停在路旁,车内也未放置临时牌照。接警后,直属大队副大队长马越伟、孔维学带领民警迅速出警,赶到现场后,民警发现违法车辆停在路边,驾驶人离开。在民警对该车进行检查的过程中,李某庆找到民警自称是该车驾驶员,民警随即将其传唤至大队进行调查处理。经查,李某庆持B2驾驶证(实习期),民警依法对其驾驶机动车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李某庆在强制措施上签字无异议,民警告知李某庆将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当得知要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并注销最高准驾车型的处罚时,李某庆突然情绪较为紧张和激动。进行了一番思想斗争后,他向民警坦陈了事实真相,原来当时他只是坐在未悬挂号牌的红色马自达轿车的副驾驶,驾驶人是他的朋友杨某新,杨某新的驾驶证因为之前有严重违法行为被外地交警部门扣留,所以出于朋友义气,李某庆找到交警,顶替杨某新接受处罚。民警立即通知杨某新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并到违法行为地调取违法监控。 经询问杨某新,杨某新承认了违法经过。原来,杨某新为了驾驶车辆违法不被监控抓拍,就把牌照取下放在后备箱内,被交警查到后,他想到2018年2月份在开封,自己的C1驾驶证由于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被开具了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驾驶证也被扣留。于是,他就请求朋友李某庆顶替他去交警部门接受处理。李某庆在面对法律和友情的选择时,也把法律抛在了脑后。 交警部门依法对杨某新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济源市公安局北海分局依法对杨某新提供虚假证言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罚款200元的处罚,对李某庆提供虚假证言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罚款200元的处罚。 |